分销商用在特定市场,就会是个好客户。比如日本再比如澳大利亚。
这两个地方的共同特点是:以民用屋顶项目为主。日本的分销商一般都是很大的商社,自己有N多店面(日本叫做“公路店” )。
如果靠公司销售一家一家跑,恐怕跑到孩子会打酱油了也未必能全部拜访过来,收效甚微。但是通过分销商就不一样了,他们会先学习先试验,然后再组织一批批公路店的店长过来学习培训,效应集中,事半功倍。
如果你有幸可以发展一个很忠诚很能干的经销商(dealer),那么你就彻底成功了,因为你的经销商就等于你的办事处,几乎可以处理除售后服务的所有的问题。但是混混的意见是:要冷静,如果对这个市场非常陌生,就轻易的把代理权交出去,那是非常危险的事情。
混混的另一个提醒是:如果你开发的
区域有大型EPC商存在,也不要轻易的设计分销商。做坏了价格体系,最终还是要生产厂家买单的。
第六类大家都认识,叫中间商,或者贸易公司(trading company)。
他们基本上就是中间人的角色,仅仅承担牵线搭桥,靠佣金生存。这角色不是太讨人喜欢,但是在冷门市场,往往还真需要他们。
还有一种小客户,他们是专门为各个电站提供维护服务的公司,也可以叫做物业公司。要是电站的组件被偷被盗,人为损坏、超期质量问题等等,他们也会花钱买新组件替换更新,不过他们采购量小,也属于个别服务。
好啦,今天混混的课讲完了,同学们,下课!
20